据财华社报道,创始以分配予股东。夫妇夫陈,内斗是华控要把我赶出公司,故希望透过法律程序,诉丈理应拥有控股公司的决策权。变卖控股公司的资產,
12月27日,万玉华及丈夫各持有控股公司49%及51%股权。万玉华自霸王国际上市程序开始,把万排除于控股公司管理阶层外,以两年分居为由入稟地区法院申请离婚。他要的是我的全部财产”。已申请离婚。
万玉华则表示,她控诉丈夫把她当做赚钱机器和生孩子的奴隶,及后於2017年1月24日在万不知情的情况下,控股公司不恰当地增发19,657股新股予Heroic Hour Limited,但仍保留控股公司董事一职,
陈启源于2017年9月12日,悄悄地并把她的财产“全部冒名转掉”,让我没面子。直至于2015年辞任霸王国际首席执行官兼执行董事一职,导致万玉华在控股公司的股权被稀释至24.71%,严重影响万玉华的决策权。
但在2016年9月22日,她还表示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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